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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涉黑被判15年 深交所追问案件是否涉及实控人等 唯科模塑回复创业板二轮问询
发布时间 : 2024-08-17 10:38:52 标签 : 设备展示 访问量 : 1

  本网财经9月24日讯本网财经了解到,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唯科模塑”)回复创业板第二轮问询。

  唯科模塑成立于2005年,主要是做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已发展成为“模塑一体化”规模生产企业,形成了由精密注塑模具、注塑件以及以空气净化器为主的健康产品构成的产品线,可为电子、汽车、家居、健康家电等行业领域客户提供多样化、一站式的产品和服务。

  2018—2020年,唯科模塑的归母净利润从3600万元增长到1.6亿元,增速迅猛。2021年1-3月,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保持较快的增速,营业收入为26,40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83%。

  招股书显示,唯科模塑实控人为庄辉阳、王燕夫妇,持股票比例分别为67.48%和5.18%,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2.66%股权。

  证监会网站9月24日刊登的《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了主要问询问题。在创业板问询中,深交所主要关注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转让与增资、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房屋租赁、社保公积金、募投项目、毛利率、期间费用、存货、核心技术人员等共计17个问题。

  张坚于2007年10月至2018年7月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克比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克比)董事兼经理。2019年3月27日张坚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9年5月8日张坚将其持有公司3.99%的股权转让给其子张侃;深交所要求说明,该案件是否涉及上海克比及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上海克比是不是真的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张坚转让其3.99%股权的过程以及转让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唯科模塑回复,张坚案件不涉及公司、上海克比及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根据张坚案件的判决文书所查明的犯罪事实。犯罪区域为泉州市,除子公司泉州唯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招商引资而于2019年1月新设的子公司)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地均不在泉州市;

  涉及人员除张坚曾任职于上海克比外,其他被告人均不是公司的员工或前员工,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紧密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涉案公司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各项罪名详细列明的犯罪事实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与公司、上海克比以及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任何关联;上海克比工商、税务、环保、安监等相关行政主任部门已经出具了无违规情况证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都取得了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石狮市公安局、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石狮市人民法院出具的确认函,确认未发现唯科模塑及其子公司、唯科模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张坚案件。

  而张坚与张侃系父子关系。张坚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一方面家庭内部出于家庭财产分配,另一方面为了行使股东权利的便利,张坚将其所持唯科有限的股权转让给其子张侃。张坚所持公司的股权未作为涉案财物被公安机关冻结。股权转让协议系张坚在接受会见时签署,股权转让系张坚与张侃的真实意思表示,张侃所持有的股权为其本人所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根据张侃的确认,对于唯科有限的投资资产金额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为父子之间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双方不涉及纠纷或潜在纠纷。根据张侃的补充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家庭财产的分配,无须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另外唯科模塑表示,2018年12月增资时张坚以1,487.5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350万元,其中850万元系由张坚出资,剩余637.5万元系股权转让后由张侃出资,鉴于张侃尚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对于张坚实际缴纳出资850万元所形成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存在被司法机关追缴或没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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