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基本资料中文名称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hinning Electronic Co., Ltd. 注册资本5,8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志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3月18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8月28日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高新区东红路东侧、十八号路南侧盛凌产业园邮政编码518107 电话 传真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负责信息公开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3-1-3-3 信息公开披露负责人胡林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从事连接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最重要的包含连接器、连接器组件,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通讯、工业控制和新能源等领域,并积极扩展到医疗、汽车、安防、轨道交通等众多下游应用场景,尤其在服务器细分应用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是服务器细致划分领域连接器国产化代表性企业。
经过20年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锤炼出一支拥有丰富产品研制经验、质量管控经验及自动化生产经验的专业管理团队,有着先进的连接产品研制技术和完善的测试验证技术,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是“广东省通讯连接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获得美国UL、欧盟TUV、中国CQC等多项产品资质认证,符合ROHS、REACH、HF等多项标准要求。
通讯领域,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服务器、存储器、交换机、通信基站等,公司是服务器主板领域门类齐全的连接方案提供商,对应客户最重要的包含华为、3M、立讯精密、泰科电子、超聚变、新华三、金洋电子、诺基亚、中兴通讯等通讯设备和数据中心设备厂商或零部件厂商。
随着5G与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传输技术朝着高频高速方向发展,对通讯连接器的性能要求与日俱增。
公司在高速通讯连接器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服务器主板用DDR类连接器、服务器存储背板用PCIe-SAS固态硬盘接口连接器、服务器存储背板用SAS类硬盘接口连接器以及服务器主板用PCIe类连接器传输速率最高分别可达6.4Gbps、16Gbps、24Gbps、32Gbps,服务器电源连接器在传输大电流的同时兼容信号传输,通流功率高达3,200W。
公司产品应用于服务器各模块场景的情况如下:3-1-3-4 工业控制领域,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及伺服电机、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工业电脑等,对应客户最重要的包含3M、汇川技术、英威腾等工业自动化设备或零部件厂商。
工业控制设备的运行环境对连接产品的环境性能、机械性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较强的抗震动、抗冲击、防电磁辐射、防腐蚀等性能,需要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较长的使用寿命。
公司的MDR连接器大范围的使用在机器视觉系统、工控设备,电气性能、环境性能、屏蔽性能以及可靠性好;SMC连接器拥有高密度端子,尺寸紧凑、结构坚固,灵活性和可靠性好;牛角连接器运用高气密性一体式注塑成型技术,可靠性高,拥有多种间距类型以满足工业设施多样性装配要求;1.00mm圆孔插针插座连接器应用于高精密工业设施如光刻机领域的模块互连,可靠性高。
新能源领域,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光伏逆变系统、储能系统、通信电源、新能源车载电源等,对应的主要客户/计算机显示终端包括华为、阳光电源、维谛技术(艾默生)等逆变器或其他零部件厂商。
公司新能源领域的Wafer、排针、排母连接器具有装配简单、易于维修更换、便于升级、使用灵活等特点,具备较强的环境适应性能,满足新能源设备在多种环境下的电流传输需求。
3-1-3-5 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
公司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不存在技术侵权等纠纷,公司核心技术及在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如下: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及先进性技术专利应用产品1 多通路、多功能共面桥接技术本技术采用一种两头都是接触点的端子(可以任意数量组合),固定于塑胶体中形成一个连接器。
此连接器的两边(端子触点区)可以直接搭桥将两块水平PCB板连接,产品对称设计而不需要识别左右方向;并通过对端子弹性力臂设计和材料选型,在两块PCB板间有高度差的情况下亦能可靠连接,容差能力达±0.35mm,装配及维护更加便利。
此外,连接器由多个端子组成,兼有传输电流、控制信号、高速信号、射频信号于一体的多种功能,且具有耐高温、耐粉尘等环境性能。
ZL20151062 9423.4 ZL20152075 7747.1 ZL20202116 1461.4 电源连接器-共面连接器2 卡扣式防护及一体式浮动连接技术本技术采用公、母一体针(端子)设计的具体方案,前后胶芯配合一体针时,辅以一定的装配间隙设计以实现浮动功能,从而提升产品常规使用的寿命和装配效率;采用环形凹槽装配橡胶圈以及旋转卡扣设计的外围框壳体,实现产品的卡扣配合,配合后轴向抗拉力和后45°斜拉大于100N(快插锁紧结构下),且具有防水功能,较好地适应了5G基站对通讯连接器的需求。
ZL20192220 7776.1 ZL4.X D型连接器-QDB系列板对线 冲压模具模内攻牙工艺本技术通过一个冲程就可以完成冲压成型和旋转攻牙加工,即冲压件在冲压的同时加工攻牙孔,不但解决了模具产品漏攻牙问题,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出由12PCS/分钟提高到100PCS/分钟以上,而且整合了生产工序,节省了人力和机台。
ZL20171020 3664.1 背板连接器-D-SUB连接器4 精密塑胶模具无痕顶出技术针对高精度塑胶产品,普通注塑成型顶出结构易引起翘曲变形、飞边、高低不平等技术问题。
本技术在注塑模具内部采用滑块阻断顶针与塑胶件的接触,解决飞边和高低不平问题,以及避免因顶出造成的翘曲变形,有助于提升注塑成型良率,提升产品质量,而且降低了ZL20182165 2741.8 高速存储连接器3-1-3-6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及先进性技术专利应用产品模具精密零件的磨损,提升零件寿命。
5 四方针翻转点插技术本技术通过四方针镀金工艺由四面浸镀改为两面刷镀,组装工艺由常规排插改为四方针翻转90度后点插工艺,实现四方针两侧功能接触面镀金层符合镀层要求,降低产品成本。
/ 板上类连接器-排针系列新产品6 带双重自锁功能的连接技术常规连接器无自锁耳扣,互配有松脱风险,造成互配连接信号丢失。
本技术通过给微型牛角连接器增加自锁功能耳扣后,使其互配时能很好地压紧线端产品,并通过增加自锁块实现二次锁扣技术,实现可防误操作或意外受力时的开锁现象。
ZL20162104 9023.2 ZL20212118 0551.2 ZL20202116 1461.4 牛角连接器、Wafer连接器7 薄壁、微间距连续一体化组装技术采用一体注塑成型技术实现薄壁厚度0.13mm、间距1.00mm连续料带产品,采用精密吸附选针自动化组装技术,再辅以自动化点锡技术、连接自动焊接技术及检测包装全过程一体化技术,实现微小间距产品的连续自动化生产。
在低、薄、微间距的结构空间下,母端子采用6片式多簧爪触点设计技术,增加公、母针的接触可靠性,优于目前业界3~4片式簧爪技术,而且互配公针由传统的0.4mm直径缩小减到0.28mm直径,有效缩小产品体积。
ZL20192155 6362.3 板上插座、IC连接器8 超薄金属材料的鱼眼压接端子圆角成型技术本技术解决鱼眼端子压接区域圆角不凸显的问题,使其原四个尖角实现圆滑的自然过渡效果。
在超薄如0.20mm厚材料下,业界圆角通常只有R0.05mm Max.或者是没有圆角,本技术通过三步圆角成型技术能做到R0.08mm~R0.10mm,基本形成全圆R角,拥有非常良好的圆角效果,与PCB板圆孔接触形状相符,接触面积大,同时不会刺破或刮伤PCB板孔的镀层,有效地保证电性能接触的稳定、可靠。
ZL20108001 3568.7 背板连接器、D型连接器、高速I/O连接器、高速存储连接器9 一体化快速切换技术本技术通过优化结构设计,使得治具与半自动组装设备的型腔尺寸、安装孔位、连接方式等匹配标准化。
在半自动组装设备上安装、切换治具时,仅需松开2个内六角螺栓和定位销就可以实现快速切换,简单易操作,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 连接器组装设备10 拉丝铜线表面光洁度提升技术本技术通过级层多道拉丝工艺,将业界常规的3道拉丝进阶到4道或5道拉丝成型工序,显著提升铜材表面光洁度,在现有行业光洁度通常等级为6的基础上提升到等级为10,使连接产品电/ 牛角连接器、板上类连接器-排针产品3-1-3-7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及先进性技术专利应用产品气性能传输更稳定,机械性能插拔寿命提高。
11 电镀生产线废水零排放技术该项技术应用在全电脑控制全自动电镀生产线上,在机台控制管理系统上安装废液在线真空蒸发系统、废水在线回用系统,通过上述三个系统的同步运行,实现全封闭内循环技术控制,对电镀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液废水进行同步在线处理和在线循环使用。
在该项技术应用中,环保设备既是废污水处理装置,又是生产工艺中电镀液循环利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 涉及有端子连续电镀的连接器12 化学凝胶+激光在线精密电镀技术该项技术基于将自主研发的高分子凝胶材料,应用在自主设计的遮蔽装置(装置结构的设计因电镀产品结构不同而有不同)上,能轻松实现选择性遮蔽电镀效果(镀金、镀锡等);同时在此基础上,再辅以在线激光技术,通过对遮蔽凝胶进行精准修整,最终能轻松实现对电镀区域的高精准度管控,最佳能轻松实现小于0.01mm的误差,其精准度高于目前行业内普遍的使用的选择性点镀工艺(0.03-0.05mm的误差),来保证了产品对电镀区域的高精准要求及特别的条件,解决露镍、爬锡、切断锡渣等问题。
/ 高速存储类连接器(2)发行人的研发水平公司深耕连接产品领域20年,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728.25万元、3,046.19万元和3,220.95万元,占据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86%、9.14%和8.54%。
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
公司是“广东省通讯连接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深圳市市级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类)。
公司获得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以及美国UL、ROHS环保、REACH法规、欧盟TUV、中国CQC等多项产品资质认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引进优秀研发技术人员来加强自身研发技术能力。
公司已建成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技术团队的专业领域涵盖电子、自动化、材料专业和机械工程等3-1-3-8 多个学科。
同时,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职能部门,其成立的技术中心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别下设多个研发小组,各小组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公司的技术发展。
公司承担了“4G网络云端设备连接产品研发”、“PCIE-SAS存储系列连接器产品研发项目”、“5G超算高速数据中心互连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市或区级通信领域高速连接器项目,研究开发了适用于3G、4G、5G系统各类连接器和高速组件等产品,助力推进通信设备连接器的国产替代进程。
公司开发的服务器主板用DDR 4.0/DDR 5.0连接器、PCIe 4.0/PCIe 5.0连接器、服务器存储背板用SAS 3.0/4.0硬盘接口连接器、服务器存储背板用PCIe-SAS固态硬盘接口连接器、电源连接器、MDR连接器、SMC连接器、牛角连接器、1.00mm圆孔插针插座连接器等,具有高频高速、高兼容性、高可靠性等优秀性能,成为在通讯及工业控制等领域连接器国产化替代的典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432.54万元、11,720.20万元和14,665.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是20.76%、38.77%和41.80%,呈现上升趋势。
自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发生以来,美国先后公布了一系列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其中包括公司出口的部分连接产品。
目前公司在越南生产并外销的产品未受到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但如果未来美国对中国或越南采取进一步的贸易制裁措施,可能会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泰科电子、安费诺、莫仕等跨国公司进入市场较早,经过多年技术沉淀和资金积累,占据了较大的全球市场份额。
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连接器市场兴起,供应链、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巨大的下游需求吸引了国际连接器巨头来此投资建厂。
同时,国内立讯精密、中航光电等连接器厂商抓住通信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下游领域发展契机,在细分领域实现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伴随连接器市场份额进一步向龙头集中,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产品品质稳定,精准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为3M、华为、立讯精密、汇川技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77%、72.02%和69.23%,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前两大客户3M和华为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63.79%、63.09%和58.36%。
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深化与现有主要客3-1-3-10 户的合作关系、无法有效开拓新客户资源并转化为收入,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44%、39.30%、39.69%,受产品结构调整、原材料采购价格、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通讯、工业控制、新能源等领域,如果未来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厂商间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数不超过1,94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94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无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77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元/股,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定价。
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按【】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发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3-1-3-11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接器产能扩充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万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万元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一)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云波和孙奥。
保荐代表人陈云波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陈云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
陈云波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5年,2017年开始从事投行工作,参与必易微(688045.SH)IPO等项目。
陈云波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情况,目前无签署已申报在审企业。
保荐代表人孙奥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孙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
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蒙娜丽莎(002918.SZ)IPO项目、西麦食品(002956.SZ)IPO项目、电连技术(300679.SZ)IPO项目、维峰电子(301328.SZ)IPO项目、创意信息(300366.SZ)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蒙娜丽莎(002918.SZ)可转债项目。
孙奥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情况,目前已申报正在审核的签字项目有1家,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3-1-3-12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1、项目协办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左波平。
项目协办人左波平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2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主要从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IPO审计。
曾先后参与中国中铁年度审计及资产证券化专项审计、广汽集团年度审计、中信特钢年度审计、Simedarby Motor年度审计、邮储银行年度审计、乐信集团季报审阅以及惠州迪芬尼声学科技A股、广州农商行A股、中科天元H股、维峰电子(301328.SZ)IPO等。
2、项目组其他成员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盛培锋、刘清绵、岑哲烽、林珑、梁斌、罗智韩、刘亭。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通讯方式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的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A区22A03室,联系电话为。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经核查,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3-1-3-13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一)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二)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说明的事项(一)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1、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的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3-1-3-14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1)发行人技术创新性的核查情况公司始终坚持以提升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第一要务。
公司的服务器、存储器高速连接产品采用空气隔离技术和金属屏蔽技术,实现NRZ模式单通道32Gbps的高速差分信号传输能力。
公司的交换机高速连接产品采用金属屏蔽及端子模内注塑技术,实现NRZ模式单通道28Gbps的高速差分信号传输能力。
公司在高频高速传输技术领域持续研发创新,紧跟通信技术发展前沿,继续在PAM4、PAM8等下一代高速信号传输技术领域加大技术投入。
随着新能源产品和应用渗透率大幅提升,对连接器的载流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大电流连接器应运而生。
大电流连接器的核心技术主要在载流能力、温升、插拔寿命、防护等级等性能指标。
公司开发的大电流母端子采用平面刺破成型技术,保证最大接触面积;通过采用双层弹性接触壁堆叠形成高密度多触点设计,快速提升产品载流能力;产品结构上采用对流通风孔设计技术提升散热效率。
目前公司板对板连接产品可实现140A/PIN载流性能;板卡连接产品可实现420A/PIN载流性能。
公司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不存在技术侵权等纠纷,公司核心技术及在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参见本上市保荐书“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之“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2)发行人属于现代产业体系的核查情况①发行人的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与产业深度融合经过长期的研发实践,公司形成了以自主研发和客户需求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一方面自主研发能够帮助公司紧跟行业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发挥后发优势,拉近与国际领先厂商的技术差距,丰富公司的技术储备,形成公司特有的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公司注重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案例储备,3-1-3-15 能够快速掌握客户需求的难点和痛点并形成解决方案,大大缩短了研发周期。
此外,公司自主研发成果能够快速应用到客户需求研发中去,有效提升研发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客户粘性。
②发行人核心产品为涉及现代产业体系领域的产品公司是一家从事连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包括连接器、连接器组件等,系涉及现代产业体系领域的产品。
③发行人技术创新、深度利用相关技术的能力具备可持续性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为客户提供可靠连接产品为使命,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研发实践和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渐形成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1)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研发理念为满足客户的差异化产品需求,公司逐渐形成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研发理念。
销售部门负责对接客户需求,持续跟踪客户研发方向,深挖客户需求痛点;研发部门在了解到客户需求后,结合公司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同时根据客户反馈不断完善,力争达到客户满意水平;生产部门则根据研发成果进行样品生产,从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方面满足客户要求。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研发理念,一方面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把握下游市场需求最新动态,帮助公司积极调整研发方向,以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2)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公司已建立起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包括《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实验室危3-1-3-16 险品管理规定》《实验室管控程序》《检测设备控制程序》等,从研发项目计划和确定、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设计和开发、产品和过程确认、量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效地提升了研发效率。
此外,公司制定了新产品研发奖励方案,研发人员奖金与新设计产品销售额挂钩,激励研发人员不断推陈出新,钻研行业前沿技术,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
3)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是保持公司技术不断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
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带来了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检测设备,保证公司能够不断引进优秀研发人员,壮大研发团队,增强了公司的研发实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进一步研发、深度利用相关技术及模式的能力具备可持续性;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连接器、连接器组件等,核心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3)发行人成长性的核查情况①连接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旺盛连接器是通讯、工业控制、新能源、医疗、汽车等领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件。
在通讯领域,我国正大力实行5G基站及数据中心建设,通讯连接器作为基站及数据中心建设的关键部件,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在工业控制领域,我国正大力推动制造业升级转型,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将是未来主要发展方向,随着下游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工业控制连接器需求将随之增加。
在新能源领域,在“碳中和”的大时代背景下,随着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领域的大发展,装机量逐年攀升,新能源装备用连接器的市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在医疗领域,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健康意识加强,医疗卫生支出提高,医疗设备行业规模持续增长,医疗连接器作为医疗设备中不可或缺的部件,市场规模也随之扩大。
在汽车领域,电动汽车由于清洁、安全的特点受到国家大力支持,随着新能源汽车出货量、渗透率逐年升高,汽车连接器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上述下游产业在我国蓬勃发展,并逐渐引领全球,3-1-3-17 是促进国内连接器产业快速崛起最重要的驱动力。
②发行人具备持续成长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006.49万元、33,333.18万元和37,695.22万元,复合增长率28.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3,293.97万元、5,252.88万元和7,148.77万元,复合增长率47.32%,保持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通讯连接器、工业控制连接器、新能源连接器、医疗等其他连接器产品的销售。
受欧美人口老龄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影响,电子元器件制造产业链逐步从欧美向中国大陆、东南亚等区域转移。
公司凭借在连接器领域积累20年的研发创新、自动化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以及与3M等境外客户超过15年的稳定合作历史,积极开发和承接相关连接器厂商的产能转移需求。
2021年越南生产基地全面投产后,公司对3M销售的工业控制连接器、通讯连接器等产品收入大幅增长。
此外,随着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以及通讯、工业自动化、新能源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发展,连接器国产替代进程加快,公司持续在通讯、工业控制、新能源等领域加大产品和市场开发力度,为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对立讯精密、超聚变、金洋电子、阳光电源等国内厂商的销售实现稳步增长。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处市场空间表述准确;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利润增长趋势良好,且主要来源于其核心产品,符合成长性特征;发行人创新能力能够支撑其成长;发行人的成长性具有可持续性。
(4)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连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大类,属于“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类,属于“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小类。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航光电、鼎通科技、瑞可达、维峰电子所属行业皆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发行人与可比公司行业领域归类不存在显著差异。
3-1-3-18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归类匹配,与可比公司行业领域归类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的情形。
(5)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核查情况发行人选用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相关具体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是否符合指标情况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728.25万元、3,046.19万元和3,220.95万元,累计研发费用金额为8,995.39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不适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2022年)营业收入3.77亿元,高于3亿元,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第二项指标的要求。
2、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连接器制造为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重要细分行业,国家已连续出台多项支持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发展的政策,属于国家鼓励扶持的范畴。
2021年1月,工信部发布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把连接类元器件列入重点产品高端提升行动项目中,并提出到2023年电子元器件优势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业链安全供应水平显著提升,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等重要行业,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实现突破,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三)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发行人股票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3-1-3-19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发行条件①发行人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各项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了管理、采购、销售、财务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③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文件,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④根据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相关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⑤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①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系由深圳盛凌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盛凌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盛凌有限设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前身盛凌有限于2003年3月18日设立,因此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已逾三年。
2)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3-1-3-20 职责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并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发行人目前有5名董事,其中2名为公司选任的独立董事;发行人设3名监事,其中1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依法履行职责。
②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查阅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文件、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说明、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并访谈相关人员、现场查看会计系统运行状况后,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已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3184号)。
2)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1-3-21 经核查发行人内部规章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及其执行效果,并依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13184-2号),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已经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③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A.资产完整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且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销售及配套服务设施和资产。
公司对经营所需的设备、商标、专利等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凭证并实际占有,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
B.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任免,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且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同时,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C.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开立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1-3-22 D.机构独立公司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完善的议事规则,发行人三会运作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设置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的机构设置由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决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E.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连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F.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过保荐机构的核查和审阅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13184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重大合同和协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等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主要经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主要从事连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稳定。
3-1-3-23 经查阅发行人股权结构、近两年三会文件及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流程签字文件,对发行人主要股东进行访谈,本保荐人确认,近两年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蒋志坚,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经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及有关三会文件,对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访谈,同时依据股东出具的说明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通过保荐机构的核查和审阅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保荐机构认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④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主要从事连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所在区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3-1-3-24 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说明以及相关承诺、无犯罪记录,并公开检索相关资料,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网络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和审阅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保荐机构认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830.00万元,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943.34万股,满足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的条件。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83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94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满足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的条件。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公司本次发行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2.1.2条款的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 3-1-3-25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13184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36.37万元、7,024.79万元,累计为11,961.16万元,符合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事项安排(一)持续督导事项保荐机构将在这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1、督导发行人建立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3、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1)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的情况;(2)督促发行人对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5、督促发行人积极回报投资者(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6、现场检查(1)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2)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就核查情况、提请发行人及投3-1-3-26 事项安排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1)可列席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关会议;(2)可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资料,并要求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及时提供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所必需的资料;(3)可对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4)可核查监管部门关注的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的有关事项,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进行共同核查(三)其他安排无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推荐结论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保荐机构推荐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贵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3-1-3-27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左波平 保荐代表人: 陈云波孙 奥内核负责人: 刘祥生 保荐业务负责人: 王明希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保荐机构(盖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国际宏观经济政治形势波动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发行人这次发行情况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通讯方式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六、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说明的事项 (一)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的说明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 2、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八、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九、推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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